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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河源市源城区锦绣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60255****550G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7民初13094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726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7-0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李怀兵和被告于春梅、河源市源城区锦绣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确认,被告于春梅、河源市源城区锦绣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李怀兵借款200000元;、原告李怀兵和被告于春梅、河源市源城区锦绣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200000元借款分两期偿还,2020年1月20日前被告于春梅、河源市源城区锦绣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李怀兵支付第一期款项100000元,2020年3月30日前被告于春梅、河源市源城区锦绣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李怀兵支付第二期款项100000元,上述款项支付至原告李怀兵指定账户(户名:李怀兵,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丽景支行,账号:6222024000075138079)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被告于春梅、河源市源城区锦绣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并径直向原告李怀兵支付。 经审查,上述协议符合自愿、合法原则,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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