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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市监案字〔2020〕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无合法来源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燕窝干制品735克;2、并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0
    决定机关 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