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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扬广市监案字〔2020〕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0160元;没收违法所得:0.00元;处罚结果分类: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0
    决定机关 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