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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市监贡处罚〔2021〕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违法行为,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1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0
    决定机关 贡川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