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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秦)安监罚〔2018〕400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工作场所(维修车间)职业病危害项目没有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申报;2、烤漆房没有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3、没有定期对工作场所(维修车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2
    决定机关 南京市秦淮区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