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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菏银保监罚决字〔202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放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8
    决定机关 菏泽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贺怀龙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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