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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萧公(世纪城)行罚决字[2022]012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2月17日,钱江世纪城派出所民警在对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杭州富寓酒店例行检查时发现,由于前台工作人员余某的疏于管理,致使住在某号房间内的旅客孙某未按规定进行住宿实名登记,该富寓酒店已构成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相关工作。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14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钱江世纪城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褚水庆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