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地海罚〔2021〕0217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4月8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浙江港航“智慧海事”综合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1年4月6日15时00分,浙绍运6-23在杭甬运河钱清岭江锚地,经查询综合监管平台,浙绍运6-23船舶在进行进出港报告时,未如实上报船员信息,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8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