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地海罚〔2020〕036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9月22日9时,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红星锚泊区例行检查时,发现浙绍运601未按照要求如实报港,电子报港无船员记录: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09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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