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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地海罚〔2020〕036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9月22日9时,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红星锚泊区例行检查时,发现浙绍运601未按照要求如实报港,电子报港无船员记录: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09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