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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地海罚〔2020〕J2227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8月11日10时22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杭州新坝船闸外引航道水域巡查时,发现浙绍运6-23有违法嫌疑,执法人员要求现场人员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违反《杭州市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其行为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锚系设备。给予行政相对人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2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