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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市监处〔2017〕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6
    决定机关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戎巨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