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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攀城管执罚〔2021〕第0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3
    决定机关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