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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卫医罚〔2020〕1916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东莞黄江仁康门诊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为他人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及使用二名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独立开具处方从事诊疗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22元整;3、罚款人民币13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0
    决定机关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