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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川)械罚〔20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重庆水谷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生产的物品电解制水机210台(货值金额62489.70元);2、并处货值金额62489.70元的五倍罚款312448.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2
    决定机关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永川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