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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周市监处字〔 2020 〕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2.00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6
    决定机关 狮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刘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