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苏资规吴罚字(202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7678.96平方(11.52亩)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678.96平方(11.52亩)土地上建造的道路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未利用地、原有建设用地(公路用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和一般农用地(农村道路、沟渠)处以每平方米5元以及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5元×7216.4平方米=36038元人民币和5元×347.2平方米=1736元人民币以及10元×115.8平方米=1158元人民币,共计38976元人民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6 |
决定机关 |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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