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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建环罚[2018]第1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06
    决定机关 建德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