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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市管罚处字〔2017〕1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在为掌柜ID分别为我的宝贝11121、pthnfj、大家健康、neon333、桂平仔88、wanxingxu2259的6家入网食品经营者提供第三方交易服务时,未审查相应食品许可证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处罚款人民币7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03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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