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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价检处〔201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不正当价格行为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组织并发布的“玩的野OR玩宅家”、“【淘宝女装】(七夕约会装复古PK赛)”等促销活动,部分商品标示的原价高于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贰拾万元(200000元),限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上缴本机关罚没款账户。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23
    决定机关 区发改局(区粮食局、区物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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