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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公(横)行罚决字[2020]005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东阳唐观影视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3月9日下午,横店派出所民警在横店镇十里街581号唐观影视有限公司检查外来人口登记情况时,发现单位负责人吴恰慧(330724********5428,13586953474)未按时将员工吕大堤(身份证号码:422128********0014,2003年入职,未办理居住登记)的身份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唐观影视有限公司罚款一百元并处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9
    决定机关 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横店分局(横店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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