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前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MA1R9RF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3民初15355号
    案号 (2021)京0113执759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9-03
    发布日期 2021-10-2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京前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500 843.40元,分三期按月给付,第一期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300 000元,第二期于2021 年1月31日前支付100 000元,剩余的100 843.40元,于 2021年2月28日前付清; 二、若被告南京前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第一项规定的任何一期给付期限履行支付义务,则原告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立即申请执行,并有权以全部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逾期之日起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付清之日止; 三、案件受理费5119元,由被告南京前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于2021年2月28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