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种衍排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372119-8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薛民初字第978号
    案号 (2015)薛执字第0124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陶庄法庭
    执行法院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8-25
    发布日期 2015-09-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徐金花借款6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徐金花借款6万元的利息(自2014年11月5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原、被告约定月息2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山东众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给付内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