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江宁交道稽罚字【2021】005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案件 |
行政处罚内容 |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罚款0.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25 |
决定机关 | 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运政稽查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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