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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宁交道稽罚字【2021】005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罚款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5
    决定机关 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运政稽查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