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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绍兴东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松贤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177788-7
    执行依据文号 (2013)绍商特字第00017号
    案号 (2014)绍柯执民字第0241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柯桥区法院
    执行法院 绍兴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7-01
    发布日期 2014-10-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被申请人绍兴县东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绍兴县夏履镇钱夏公路以东、曙光路以南,绍兴县他项2012第372号抵押登记证明书项下的担保财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编号为2013年(本级)字0266号《小企业借款合同》项下本金540万元、利息36270元(利息暂计算至2013年8月20日,2013年8月21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另行计付)、实现债权的费用180000元范围内以最高额780万元为限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25557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30557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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