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吐鲁番市豫疆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法定代表人 | 张秀党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365040257****47X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101民初1414号 |
案号 | (2020)新2101执42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5-04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新疆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吐鲁番市豫疆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李秀炳支付人民币110000元;如果被告吐鲁番市豫疆葡萄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案件受理费3015.88元,减半收取1507.94元(立案时原告李秀炳已预交1507.94元),由原告李秀炳负担; 三、原告李秀炳自愿撤回对被告王玲的诉讼; 四、原告李秀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五、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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