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广元银监罚决字〔2018〕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违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54.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1-25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元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杜德君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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