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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广元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行违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4.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25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元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杜德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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