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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宜(消)行罚决字〔2020〕02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无锡尚品玛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宜兴周铁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0
    决定机关 无锡市宜兴市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