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区住建〔2017〕罚决字 第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1、对复兴汽车园市政道路路基土石方配建工程违反施工现场容貌管理规定,并未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处以罚款10000:00元罚款(大写:壹万元整)。2、被处罚人接受处罚后,按程序尽快到区住建局完善相关手续,取得相关手续后依法按照“六必须”、“六不准”的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后,方可恢复施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10-16 |
决定机关 |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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