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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中用覆铜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志刚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697574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熟开商初字第00196号
    案号 (2016)苏0581执474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执行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8-04
    发布日期 2017-03-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江西中用覆铜板有限公司应支付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货款144809.79元,并支付以144809.79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2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深圳统信电路电子有限公司对江西中用覆铜板有限公司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40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4006元,由深圳统信电路电子有限公司、江西中用覆铜板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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