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龙江优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磊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7807598-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平商初字第557号
    案号 (2016)黑0108执19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3-24
    发布日期 2016-09-05
    已履行
    未履行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黑龙江优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黑龙江润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146,508.81元,此款于2015年12月31日前给付73,254.81元,余款73,254元于2016年1月31日前付清; 二、被告黑龙江优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每期未按时履行第一项规定的给付义务,则剩余欠款履行期限提前至逾期之日,并给付原告黑龙江润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约金(该违约金以146,508.81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3,230元,减半收取1,615元,由被告黑龙江优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2015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黑龙江润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