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温州摩根投资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徐观银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665153810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温苍龙商初字第00032号 | 
| 案号 | (2015)温苍龙执民字第01053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5-08-12 | 
| 发布日期 | 2015-12-02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浙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温州摩根投资有限公司、张维泽、王海波、林锦亮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吴菲菲借款3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14年12月2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80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5800元,由温州摩根投资有限公司、张维泽、王海波、林锦亮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