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21〕汇综执01字第2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罚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0日内将非法占用的董公寺街道办事处五星社区集体土地165平方米退还给董公寺街道办事处五星社区、将非法占用的汇川区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294平方米退还给汇川区人民政府;2.对你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59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硬化地459平方米(占地面积459平方米),予以没收。3.对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耕地11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处罚款165元;非法占用建设用地448平方米按每平方米7元处罚,处罚款3136元。综上:对你(单位)非法占地的行为处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仟叁佰零壹元整(¥3301.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9 |
决定机关 | 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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