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运政罚〔2021〕00555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28日12时3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4绍诸高速鉴湖服务区对浙CB9569普通客车进行了检查,车辆所有人是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6月30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2021年6月3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张崇明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道路运输证原件、从业资格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照片、行驶证原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永嘉县楠溪江交通旅游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30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金雷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