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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市监处字〔2021〕15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未按照已经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配方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448元;2、处42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2
    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