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闵处〔2019〕1220190086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生产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47795万元,罚款10.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1
    决定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卫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