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插即用充电桩系统及其实现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10733539.8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3306423A 公开(公告)日 2021-08-27
申请公布号 CN113306423A 申请公布日 2021-08-27
分类号 B60L53/30(2019.01)I;H04L29/08(2006.01)I;H04L29/12(2006.01)I;H04L29/06(2006.01)I 分类 一般车辆;
发明人 罗韬;张华;吴贶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挚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无锡市汇诚永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曹慧萍
地址 200000上海市杨浦区国通路127号1001-1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的即插即用充电桩系统及其实现方法,包括充电桩、移动终端、磁卡和无线通信模块;充电桩通过无线通信模块与移动终端通信连接;移动终端存储有MAC地址;充电桩包括磁卡感应区和控制模块;控制模块包括存储单元;控制模块用于对充电桩进行控制;存储单元用于存储MAC地址;磁卡与磁卡感应区匹配;磁卡感应区与控制模块电性连接;存储单元通信连接无线通信模块的充电桩端。本发明通过匹配移动终端的MAC地址与充电桩内存储的充电白名单启动充电流程,实现充电桩的即插即用。操作方便,提升了用户的使用体验感。且无需在车端安装无线通信设备,也无需获取汽车厂家的通信协议,节约了成本,易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