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30****884E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仲裁字第0415号
    案号 (2020)粤03执331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11-0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仲裁庭依据所认定的事实,以及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合议,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回购申请人所持有的资产的对价660万元; (二)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本案仲裁支出的律师费298000元; (三)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为本案支付的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16000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五)本案仲裁费79028.88元(已由申请人全额预交),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79028.88元。 上述裁决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