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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公(当湖)行罚决字[2019]531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平湖淮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瑞丰广场分公司(coco都可奶茶店)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20日至今,平湖淮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瑞丰广场分公司(coco都可奶茶店)在与员工李某建立劳动关系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李某的身份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也未告知李某主动申报,后被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平湖淮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瑞丰广场分公司(coco都可奶茶店)三日内改正,并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平湖支行(罚款)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2
    决定机关 平湖市公安局当湖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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