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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力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06****308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民初127号
    案号 (2019)津01执99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10-23
    发布日期 2019-12-0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深圳力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1779512.59元;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深圳力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方法:2018年7月应付货款,以4529512.59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计算至该期货款实际清偿之日;其他各期货款的逾期付款损失按照该标准类推);三、被告深圳市优站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力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第一项和第二项下的责任在500万元的最高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深圳市优站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深圳力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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