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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易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050005****718U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0503民初2326号
    案号 (2022)皖0503执恢7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2-03-21
    发布日期 2022-06-3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易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欠原告武汉正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626500元,分期给付:2021年4、5、6、7、8月每月的20日前付100000元;2021年9月20日前付126500元。二、如被告易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有任一期未按以上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武汉正元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易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9772元。三、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8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易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被告随上述第一笔应付款一并给付原告)。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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