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钦自然资监〔2021〕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2560.85平方米(合计33.8413亩)土地。2.对非法占用的22560.85平方米(合计33.8413亩)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陆佰零捌元伍角正(¥225608.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27 |
决定机关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徐哲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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