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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树斌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14090186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鲁商终字第295号
    案号 (2015)临执字第0038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2-23
    发布日期 2016-11-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维持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临商初字第208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二、变更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临商初字第20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赵士勇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停业损失及搬迁费用合计2311040元;三、变更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临商初字第208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驳回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四、赵士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租金125057元;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47630元,赵士勇负担2438元,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17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7630元,赵士勇负担25525元,山东环宇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2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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