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盘锦金芳地置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21112155****422K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1104民初1519号 |
| 案号 | (2019)辽1104执1052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大洼县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10-09 |
| 发布日期 | 2019-10-14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辽宁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晓楠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借款本金96191.63元及利息、罚息7382.72元(利息、罚息自2017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2018年6月12日止)。律师费9000元,案件受理费1102.5元由被告承担。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告对被告王晓楠提供的坐落于大洼县田家镇小郭村唐宁10号08073097-1-201号(建筑面积125.34平方米)的抵押房屋在上述借款本息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