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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柳城管(柳东)环保类行决字【2021】第13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于2021年7月19日00时11分在柳东新区秀水三路柳州市柳东新区木棉路(中欧产业园横一路)工程施工工地未采取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造成路面污染300平方米,污染面积较大,但积极配合整改,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造成轻微影响后果,情节轻微,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罚款壹万玖仟伍佰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9
    决定机关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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