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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柳城管(柳东)市容类行决字【2021】第16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于2021年7月16日9时39分运输车辆在柳东新区车园纵四路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前车辆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532平方米,你(单位)同样的违法行为已非初犯,污染面积较大,造成严重影响后果,违法情节严重,以上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7
    决定机关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