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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9〕01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7
    决定机关 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