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潍环罚字〔2021〕ZD2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0年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对所排放工业废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存在未按规定对所排放工业废气进行监测的环境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8 |
决定机关 |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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