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庆富春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80059****55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802民初651号 |
案号 | (2021)皖0802执27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安徽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2020年11月27日前退还原告邱金和、邱文娟房屋面积差价款55432元并向二原告提供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一切材料和手续。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如被告未按上述期限返还该款,则应按年利率5%的标准支付自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11月27日的利息,同时二原告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案件受理费1688元,减半收取84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在履行上述第一项义务时一并给付二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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