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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许公(消)行罚决字〔2016〕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总部办公楼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07
    决定机关 许昌市公安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