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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宝处〔2020〕1320200003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03387万元,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1
    决定机关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金冬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